关于“第一届“华城”杯水业贡献奖”奖励的决定

栏目: 协会通知 发布时间:2026-04-20

各有关单位:

根据《山东省水处理协会水业贡献奖奖励办法》规定,经单位提名、评审委员会评审、奖励办审定、山东省水处理协会批准,现决定授予杨哲等10位同志,水业“十佳”领军人物、授予彭锦玉10位同志,水业“十佳”青年英才、授予安玉亮等31位同志,优秀工作者。

山东省水处理协会决定对获奖人员予以表彰,颁发证书。

 

附件:第一届“华城”杯水业贡献奖建议授奖人员名单